民國115年 高考三級 自然保育 生物多樣性及自然資源經營管理考古題

民國115年 高考三級 自然保育 生物多樣性及自然資源經營管理收錄考選部官方試題,共 5 題可線上瀏覽,考選部未公告本科目答案。

官方資料

題目與答案

第1題

自然資源之永續經營,有賴正確認識生物多樣性與生態系服務之價值, 請回答下列問題:(每小題10 分,共20 分) 說明生物多樣性的「總經濟價值」(total economic value)之構成。 說明以「自然正成長」(nature positive)為目標之企業,如何運用「減 緩層級」(mitigation hierarchy)落實生物多樣性淨值正成長。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總經濟價值(total economic value, TEV)之意涵:TEV 是以人類偏好為基礎,把生物多樣性與生態系服務的價值拆解為「使用價值」與「非使用價值」兩大類的分析架構。它常用於政策成本效益分析、自然資本核算(natural capital accounting)與生態損害賠償估算;目的在於將環境外部性內部化,使保育誘因能進入市場交易與政府預算決策。此架構是「工具」而非本體,需與生態監測資料併用。
  • 二、使用價值:直接使用價值指可消費或交易之供給服務,如木材、漁獲、藥材、遺傳資源與生態旅遊收益;間接使用價值指未經市場交易之調節與支持服務,如碳固定、水源涵養、授粉、洪水調節與土壤保持。兩者常以市場價格法、替代成本法、旅行成本法與特徵價格法(hedonic pricing)推估,並須扣除生產成本與補貼扭曲。
  • 三、非使用價值:包含選擇價值(option value,保留未來使用可能)、遺贈價值(bequest value,留予後代)與存在價值(existence value,物種存在本身即具價值),通常以條件評估法(contingent valuation)或選擇實驗法(choice experiment)估計。限制在於貨幣化難以掌握文化、宗教與內在價值,IPBES 價值評估即主張揭露多元價值與權衡,避免單一貨幣尺度壓縮決策空間。
  • 四、自然正成長與減緩層級:自然正成長(nature positive)指以2020年為基準,至2030年遏止並扭轉生物多樣性流失,使生態系回復並持續改善。企業依減緩層級(mitigation hierarchy)依序為:避免(avoid)衝擊關鍵棲地;減輕(minimize)剩餘衝擊;復育(restore)現地;抵換(offset)僅處理最後殘餘衝擊,順序不得跳躍或倒置。
  • 五、落實工具與限制:可循科學基礎目標網絡(SBTN)的評估、排序、設定、行動、監測五步,或自然相關財務揭露(TNFD)的 LEAP 流程,以平均物種豐度(MSA)等指標量化基線與淨值。抵換須符合額外性、永久性、可量測、地景尺度與同類等值;關鍵棲地、受脅物種及不可替代生態系不得抵換,且應優先於選址、供應鏈採購階段即避免衝擊。

第2題

就地(域內)保育為《生物多樣性公約》(CBD)所揭示之優先保育途徑, 請回答下列問題:(每小題10 分,共20 分) 說明就地保育(in-situ conservation)之意涵及其與移地保育(ex-situ conservation)之分工。 說明「其他有效區域保育措施」(OECM)之概念及其與傳統保護區之 差異,並說明其在達成「30 × 30」目標上之角色。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就地保育之意涵:《生物多樣性公約》(CBD)第2條將就地保育(in-situ conservation)定義為在生態系與自然棲地中維護及復育可存活族群;對馴化或栽培物種,則指在其特有性狀形成之環境中維護。第8條要求劃設保護區、管制外部威脅、復育退化生態系並防止引進外來入侵種,核心精神是「讓物種留在其演化與生態互動的現場」。
  • 二、移地保育之功能:CBD 第9條所稱移地保育(ex-situ conservation)指將生物多樣性成分移出原棲地保存,工具包括動物園、植物園、種原庫、種子銀行、超低溫冷凍(cryopreservation)、組織培養與復育中心。其功能為保種保險、研究、環境教育及提供再引入(reintroduction)材料,我國如國家種原庫、植物保種中心與野生動物收容中心均屬之。
  • 三、兩者分工:就地保育為優先途徑,移地保育屬補充與緊急手段。適用移地者包括族群瀕危、棲地已不可逆喪失、需進行分類學或繁殖研究、以及再引入前的中繼照養。移地限制為小族群遺傳漂變、近親衰退、行為與共生關係喪失、疾病風險與高成本,故不能取代棲地保存;理想模式為「就地為主、移地為輔、再引入回歸」。
  • 四、OECM 之概念:其他有效區域保育措施(other effective area-based conservation measures, OECM)依 CBD 第14/8號決定,指位於保護區之外、經治理與管理而對就地保育產生長期正面成效的地理界定區域,並可兼具生態系功能、文化與社會經濟價值。其判定重點在「實際成效」與「持續性」,而非僅有法定名稱。
  • 五、與保護區之差異及30×30角色:傳統保護區以保育為主要目的並經正式指定;OECM 主要目的可能為水源涵養、軍事管制、漁業管理、聖地或社區傳統領域,治理主體多元。昆明—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性架構目標3要求2030年前以保護區與 OECM 共同覆蓋30%陸域與海域,OECM 可快速擴充面積並肯認里山、里海與原住民族傳統領域,但須以成效監測與登錄把關,避免虛胖。

第3題

我國於2023 年4 月核定「臺灣2050 淨零轉型『自然碳匯』關鍵戰略行 動計畫」,請回答下列問題:(每小題10 分,共20 分) 說明自然碳匯之類型,並說明其生態系載體。 說明下列生態系,如紅樹林、海草床、潮汐鹽沼,在生物多樣性保育 與碳匯之雙重效益。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自然碳匯之意涵:自然碳匯指森林、土壤、濕地與海洋等自然系統,透過光合作用與沉積作用將大氣二氧化碳移除並長期儲存的過程與儲存庫。評估須區分碳儲量(stock)與碳通量(flux),並考量全球暖化潛勢(GWP)、額外性、基線與永久性(permanence),以避免重複計算與逆轉排放。
  • 二、類型與生態系載體:主要包括森林碳匯(國有林、人工林、竹林與都市林)、土壤與農地碳匯(有機農業、草生栽培、生物炭、殘株還田)、濕地碳匯(泥炭地、草澤)、海洋藍碳(紅樹林、海草床、潮汐鹽沼、大型藻類)及都市綠地。各載體單位面積碳密度與累積速率差異大,需以本土係數建立量測、報告與查證(MRV)制度。
  • 三、藍碳生態系之共同效益:紅樹林、海草床與潮汐鹽沼生產力高、沉積物缺氧使有機碳分解緩慢,碳可封存數百至數千年;同時提供育幼場、食物網支持、海岸防護、削減波浪、水質淨化與沉積物固定,屬生物多樣性與碳匯之雙贏選項,並可結合社區共管與生態旅遊。
  • 四、紅樹林之效益與風險:紅樹林可固碳、護岸並提供魚類育幼棲地,然在臺灣西部泥灘地,擴張可能侵占水鳥覓食灘地與鹽田文化景觀,且外來互花米草(Spartina alterniflora)常伴隨入侵。復育應先做選址評估,避免犧牲既有的高生態價值棲地;並注意淡水與半淡鹹環境的甲烷(CH4)排放可能抵銷部分碳效益。
  • 五、海草床與鹽沼及政策建議:海草床(如澎湖、東沙、墾丁)提供育幼、穩定底質與高效固碳;潮汐鹽沼以鹽生植物累積泥炭、緩衝陸源污染並供水鳥利用。建議建立藍碳方法學與碳權誘因、優先復育已劣化場址、導入公民科學監測與長期永久性查核,並與漁業社區、企業 ESG 資源結合,形成保育與淨零之共效益。

第4題

我國《海洋保育法》於2024 年7 月12 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係以保育海 洋生物多樣性為宗旨之專法,請回答下列問題:(每小題10 分,共20 分) 說明《海洋保育法》所定「海洋庇護區」之三級分區(核心區、緩衝 區、永續利用區)及其管制強度。 就受脅海洋物種之保育,提出結合《海洋保育法》、藍碳復育與公民科 學之整合性保育策略。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法制基礎與劃設:我國《海洋保育法》於2024年7月12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以保育海洋生物多樣性、維護海洋生態系健全為宗旨,主管機關為海洋委員會,實務由海洋保育署執行。海洋庇護區之劃設須依程序公開資訊、與利害關係人諮商並辦理說明或公聽,並訂定管理計畫、分區圖與巡查取締機制,以降低漁業與在地社群之衝擊。
  • 二、三級分區與管制強度:核心區管制最嚴,原則禁止捕撈、採集、養殖、開發及其他人為活動,僅例外許可科學研究、環境教育與生態監測;緩衝區強度次之,禁止捕撈採集,得經許可從事潛水、生態旅遊與研究;永續利用區管制最寬,容許低衝擊且永續之漁業與遊憩活動,但須符合許可、總量或時段漁具限制,形成強度遞減的空間梯度。
  • 三、受脅物種之法制工具:對臺灣白海豚(Sousa chinensis)、綠蠵龜、鯨鯊等受脅海洋物種,可依本法公告受脅物種與重要棲息環境、訂定保育計畫,於熱點劃設庇護區並搭配禁漁期、禁漁區、減速與賞鯨規範;漁業端推動海龜逃生裝置(TED)、圓筒型釣鉤與鯨豚音波驅避器,降低混獲(bycatch)死亡率。
  • 四、藍碳復育與公民科學:在海草床、潮汐鹽沼與適切地點之紅樹林進行棲地復育,兼具育幼場修復與碳匯功能,並以社區共管確保利用衝突最小化。公民科學可透過賞鯨業者與漁民目擊通報、擱淺通報網、水下聲學與環境 DNA(eDNA)採樣、影像 AI 辨識及船舶 AIS 軌跡分析,擴大監測時空涵蓋並補足官方調查能量。
  • 五、整合治理與調適管理:應建立跨部會平台,整合海洋委員會、農業部漁業署、交通部航港局、環境部與經濟部之權限,並以企業 ESG、保育信託與生態補償引入民間資源。策略須設定可量化指標(族群量、混獲率、棲地品質、碳儲量),定期檢討並採調適性管理(adaptive management),避免庇護區流於紙上劃設而無實效。

第5題

外來入侵種(invasive alien species)為全球生物多樣性喪失之主要直接 驅動力之一,請回答下列問題:(每小題10 分,共20 分) 說明IPBES「外來入侵種評估報告」(2023)之主要發現,及《昆明— 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性架構》目標6 之內涵。 以我國案例擇例,說明「預防—早期偵測與快速反應—控制與根除」 三階段管理策略,及跨部會與公私協力之治理機制。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IPBES 評估主要發現:IPBES「外來入侵種評估報告」(2023)指出,全球已建立之外來種超過3萬7千種,其中約3千5百種具負面影響;2019年全球經濟成本逾4,230億美元,且自1970年以來每十年約增為四倍。外來入侵種已記錄造成215次以上局部滅失,並為生物多樣性喪失五大直接驅動力之一,預防為最具成本效益的手段。
  • 二、昆明—蒙特婁架構目標6:目標6要求2030年前辨識並管理引入途徑,防止優先外來入侵種之引入與建立,並將已知或潛在外來入侵種之引入與建立速率至少減半,同時於島嶼等優先地點進行根除或控制,並管理其對生態系服務之影響。其內涵強調「途徑管理」與「優先次序」,而非全面零容忍。
  • 三、我國案例與預防階段:以小花蔓澤蘭(Mikania micrantha)、綠鬣蜥(Iguana iguana)與埃及聖䴉(Threskiornis aethiopicus)為例。預防端由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執行邊境檢疫、風險評估與輸入審查,強化觀賞植物與寵物貿易管制、船舶壓艙水與種苗檢查,並以白名單與風險溝通降低引入機會。
  • 四、早期偵測與快速反應及控制根除:早期偵測依賴定期監測、eDNA、遙測與公民科學通報專線,發現即啟動快速反應移除;控制與根除則採物理移除、化學防治、生物防治與棲地管理,如小花蔓澤蘭收購移除與復育造林、綠鬣蜥移除獎勵、埃及聖䴉巢區移除與族群監測,島嶼與封閉棲地優先執行根除以提高成功率。
  • 五、跨部會與公私協力治理:應由行政院層級協調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漁業署)、環境部、內政部國家公園署、海委會、財政部關務署與地方政府分工,建立通報、資訊共享與績效指標。並結合社區林業、NGO、大學、企業認養與原住民族傳統知識,銜接 CBD 與 IPBES 科學建議,形成預防到復育的完整治理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