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普通考試 航海技術 航海學概要考古題

民國115年 普通考試 航海技術 航海學概要收錄考選部官方試題,共 4 題可線上瀏覽,考選部未公告本科目答案。

官方資料

題目與答案

第1題

若觀測者所在處為北半球,請畫圖及標註天文航海三角形(Celestial Triangle)於地球上三頂點、三邊及三內角的正確名稱和位置。(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定義與幾何:天文航海三角形(celestial triangle,天文三角形)由觀測者天頂 Z、北天極 Pn 與天體 X 三點在天球上以三段大圓弧連成;投影至地球表面,則對應觀測者位置 M、北極 P 與天體地理位置 GP。北半球取 Pn,南半球取 Ps,圖形隨天體周日運動而變。
  • 二、三頂點:Pn 在觀測者子午線上、真北方向,其地平高度等於觀測者緯度;Z 在觀測者正上方;X 在天體方向,以高度 h 與方位 A 定位。若畫在地球上,P 為北極、M 為船位、GP 為天體直射點,三點位置須與實際經緯度對應。
  • 三、三邊:PnZ 為餘緯(co-latitude),等於 90°−Lat;PnX 為極距(polar distance),等於 90°−Dec;ZX 為天頂距(zenith distance),等於 90°−h。地球面上對應 PM、P-GP、M-GP 三段大圓弧,分別表示餘緯、餘赤緯與天體的地心角距。
  • 四、三內角:頂點 Pn 的內角為地方時角(LHA)或子午角 t;頂點 Z 的內角為天體方位角(azimuth angle),由真北順時針量至天體;頂點 X 的內角為視差角(parallactic angle, q)。作圖時以弧線標註,勿與邊長符號混淆。
  • 五、繪圖要領:先畫地平圈、觀測者子午線與真北 N;在子午線上依緯度取 Pn,於圓心上方取 Z;依高度 h 與方位 A 定 X;再以大圓弧連接三點,邊上標 90°−Lat、90°−Dec、90°−h,角上標 LHA、A、q,並註明北半球與觀測時刻。

第2題

請依我國海軍大氣海洋局刊行之「海圖圖例」回答下列各小題: (每小題5 分,共25 分) 該局編製海圖採用何種投影方法?及標準緯度為何? 海圖上岸線以何為基準? 海圖上所載之方位基準為何? 繪畫出「風力機、風力機附燈質及高度」的圖例。 繪畫出「波浪發電場」的圖例。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投影與標準緯度:該局海圖採麥卡托投影(Mercator projection),以本島中央緯度北緯 23°30′ 為標準緯度(standard parallel)。在此緯度比例尺正確,經線為平行直線、緯線垂直於經線,恒向線(rhumb line)呈直線,便於海圖作業。
  • 二、岸線基準:岸線以平均高潮線(Mean High Water, MHW)為基準,實務上常採平均大潮高潮線(MHWS);此線以上為陸地,以下為海域或乾出灘地。海岸、防波堤及填築地邊界均依此描繪,海圖深度則另以最低低潮面(LAT)為基準。
  • 三、方位基準:海圖所載方位以真北(True North)為基準,自真北 000° 順時針量至 360°,採真方位(True bearing)表示;圖上另註磁差(variation)及其年變化,供磁羅經換算。航道軸線、燈標方位與推薦航向均依此基準。
  • 四、風力機圖例:以塔柱、輪轂及三片呈 Y 形排列的葉片表示,塔柱底端對準實際位置;旁註高度(m)。若附燈質,於輪轂或塔頂加繪品紅色燈光放射符號(flare),並註明燈質(如 Fl R 5s)、燈高與射程;高度自平均高潮面起算。
  • 五、波浪發電場圖例:以虛線或細實線圈圍場區範圍,區內繪數道波浪線(~)及代表發電機組的小圓點或方塊,旁註「波浪發電場」或 Wave power farm;若有助航燈浮,另加繪燈光符號。繪製時應使符號中心與實際場址一致。

第3題

請回答下列問題: 試說明何謂磁羅經自差?並說明船上通常使用測定自差的方法有那 些?(15 分) 兩個標桿置於岸上,在海上視之成一直線時,即指示水道之方向為 162°T。今有一船在水道航行,當兩標桿成直線時,用磁羅經觀測其方 向為156.5°;而圖示當地之磁差為2.5°W。試求該磁羅經之羅經差及 其自差?(10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定義:磁羅經自差(deviation)是船磁與地磁疊加後,磁羅經磁針偏離磁北的角度;以磁北為基準,東偏為正(E)、西偏為負(W),常以 Dev 或 δ 表示。自差隨船首向、船體傾斜及裝載狀態改變,不是固定值。
  • 二、成因與特性:自差主要由永久磁性、感應磁性及傾斜磁性造成,故不同航向有不同自差,應以自差表或自差曲線表示。新船、改裝、載運磁性貨物或長期航行後須重新測定;校正後仍有殘餘自差,航行時應依航向查表修正。
  • 三、測定方法:常用者有:一、以岸上已知真方位的疊標、燈塔或固定目標比較羅經方位;二、太陽方位法,依天文曆算太陽真方位;三、恆星或行星方位法;四、與陀螺羅經(gyrocompass)比對;五、在船塢或旋轉基座上逐航向測定。實務上常以疊標法與天體方位法互相檢核。
  • 四、計算羅經差:羅經差 ΔC=真方位 T-羅經方位 C=162.0°-156.5°=+5.5°,即 5.5°E。又 ΔC=磁差 Var+自差 Dev,東偏取正、西偏取負;磁差 2.5°W=-2.5°,故 Dev=5.5°-(-2.5°)=+8.0°,即自差 8.0°E。
  • 五、驗算與判定:由羅經方位換算真方位,C+Dev+Var=156.5°+8.0°+(-2.5°)=162.0°T,與疊標真方位一致。故羅經差為 5.5°E、自差為 8.0°E;作答時須標明東、西偏,不能只寫數值。

第4題

試說明雷達助航裝置之「雷達訊標(Racon)」的功能及如何識別?(20 分) 並繪畫雷達訊標(X 波段內回送摩斯碼「Z」)的海圖圖例。(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原理與定義:雷達訊標(Racon, radar beacon)為觸發式雷達助航設備,收到船舶 X 波段(X-band, 9.3–9.5 GHz)脈波後,經短延遲以規定頻率發射摩斯碼回應;螢幕上形成由訊標位置向外延伸的點劃線,供識別與定位。
  • 二、功能:可標示港口入口、航道、危險礁石、沉船或特殊航標;在夜間、濃霧及低能見度下提供遠距識別;補強雜波中的目標辨識;並可校驗雷達方位與距離。作用距離通常十餘至二十餘浬,受天線高度、發射功率及海象影響。
  • 三、識別方法:雷達選 X 波段,調整增益並適度減小海雜波、雨雜波,於訊標方位可見一串向外排列的亮點或短劃;回應起點與訊標回跡間常有小空隙。若代碼為「Z」,摩斯碼為「--..」(劃劃點點),應與海圖標註核對。
  • 四、使用限制:Racon 可能受陸地、建築遮蔽;多個訊標同時回應時碼線可能重疊;過度使用靈敏度時間控制(STC)或快速時間控制(FTC)會抑制回應;船舶雷達須正確調諧。航行時仍應以海圖、目視及 GPS 交叉確認,不可單靠 Racon。
  • 五、海圖圖例:通常以品紅色小圓圈、圓心加一點表示 Racon 位置,圓旁註「Racon」及識別碼「Z」,並註「--..」或「(X)」表示 X 波段;必要時加註作用距離。繪圖時圓圈不宜過大,位置點須對準實際訊標,文字置於右側或上方,以免遮蓋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