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1梯次 冷作乙級 學科
第2題
甲君為獲取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證照,行賄打點監評人員要求放水之行為,可能構成何 罪?
題目
甲君為獲取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證照,行賄打點監評人員要求放水之行為,可能構成何 罪?
- (1) 違背職務行賄罪
- (2) 詐欺罪
- (3) 不違背職務行賄罪
- (4) 背信罪
官方答案
(1) 違背職務行賄罪
解析
技術士技能檢定監評人員執行評核職務,屬依法令從事公務之人員。甲君為使未達標準仍通過而送禮行賄、要求「放水」,係請託監評人為違背職務之行為。刑法第122條第3項規定,對於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行賄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即違背職務行賄罪。若監評人本應依法評分而無違背職務,方屬不違背職務行賄罪;本題放水明顯違背職務,故為違背職務行賄罪。詐欺、背信與行賄請託構成要件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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