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3梯次 配電線路裝修乙級 學科
第30題
小明隨地亂丟垃圾,遇依廢棄物清理法執行稽查人員要求提示身分證明,如小明無故拒絕提供,將 受何處分?
題目
小明隨地亂丟垃圾,遇依廢棄物清理法執行稽查人員要求提示身分證明,如小明無故拒絕提供,將 受何處分?
- (1) 勸導改善
- (2) 處新臺幣6 百元以上3 千元以下罰鍰
- (3) 接受環境講習
- (4) 移送警察局
官方答案
(2) 處新臺幣6 百元以上3 千元以下罰鍰
解析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規定,人民對於執行稽查人員依法索取身分證明,無故拒絕、規避或妨礙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小明隨地亂丟垃圾遭稽查,卻無故拒絕提示身分證明,即符合本條處罰要件,故應處以罰鍰,選項2正確。選項1勸導改善適用於情節輕微尚無處罰必要之情形;選項3環境講習係針對特定污染行為經通知仍未改善者之措施;選項4移送警察局並非本條所定之直接行政處分。本題重點在於拒絕提供身分證明之法定效果即為罰鍰。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