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0年 第3梯次 測量─地籍測量甲級 學科
第35題
建物滅失後,建物所有權人未於規定期限內申請消滅登記,土地所有權人得代位申請,其理 為何?
題目
建物滅失後,建物所有權人未於規定期限內申請消滅登記,土地所有權人得代位申請,其理 為何?
- (1) 滅失事實發生,不待登記即生效力
- (2) 滅失時效發生,不待登記即生效力
- (3) 滅失為法律行為,不待登記即生效力
- (4) 滅失為法律規定,不待登記即生效力
官方答案
(1) 滅失事實發生,不待登記即生效力
民國100年 第3梯次 測量─地籍測量甲級 學科
第35題
建物滅失後,建物所有權人未於規定期限內申請消滅登記,土地所有權人得代位申請,其理 為何?
(1) 滅失事實發生,不待登記即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