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第3梯次 測量─地籍測量甲級 學科

第24題

行政機關對行方不明者之送達,得以公告或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代替之,此種送達方式為 何?

題目

行政機關對行方不明者之送達,得以公告或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代替之,此種送達方式為 何?

  1. (1) 公示送達
  2. (2) 留置送達
  3. (3) 寄存送達
  4. (4) 郵寄送達

官方答案

(1) 公示送達

解析

依行政程序法第121條規定,受送達人行蹤不明或在外國無法送達時,行政機關得以公示送達方式為之,將應送達文書內容刊登政府公報、新聞紙或張貼於機關公告牌,經一定期間視為已送達。留置送達係指受送達人拒絕收受時,將文書留置於其住居所或營業所;寄存送達係指無人可交付時,寄存於郵局或村里辦公處;郵寄送達則為掛號郵寄方式,均非針對行方不明者。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