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2年 第3梯次 測量─地籍測量乙級 學科
第51題
地籍圖重測時,土地所有權人因設立界標或到場指界發生界址爭議時,應如何處理?
題目
地籍圖重測時,土地所有權人因設立界標或到場指界發生界址爭議時,應如何處理?
- (1) 辦理異議複丈
- (2) 由測量人員逕行施測
- (3) 由地政機關依法調處
- (4) 辦理協助指界
官方答案
(3) 由地政機關依法調處
解析
依土地法及地籍測量實施規則,地籍圖重測時所有權人應設立界標並到場指界;若因設立界標或指界不一致而發生界址爭議,應由地政機關依法調處,並通知當事人,調處不成再移送法院裁判。異議複丈是對測量結果有異議時的程序,協助指界是所有權人未能自行指界時的輔助措施,兩者都不是處理界址爭議的法定方式;測量人員也不得逕行施測。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