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2年 第3梯次 測量─地籍測量乙級 學科

第72題

辦理地籍圖重測界址測量前,應先編定界址點號,編號過程中如界址點有漏編點號者,應如 何處理?

題目

辦理地籍圖重測界址測量前,應先編定界址點號,編號過程中如界址點有漏編點號者,應如 何處理?

  1. (1) 以10000 號補編之
  2. (2) 以最接近該點號的之號補編之
  3. (3) 以已編號碼終止碼之次一號碼補編之
  4. (4) 以沒有編列之空號補編之

官方答案

(3) 以已編號碼終止碼之次一號碼補編之

解析

正確答案為「以已編號碼終止碼之次一號碼補編之」。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辦理地籍圖重測界址測量前應先編定界址點號;編號過程中若有漏編之界址點,應以該段(區)已編號碼終止碼之次一號碼順序補編,以維持號碼連續性與編管秩序。其餘選項所述固定以10000號、以最接近號補編或任意空號補編等方式,均非規定之作法。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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