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4年 第2梯次 中餐烹調─素食乙級 學科
第79題
下列哪些行為,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鍰
題目
下列哪些行為,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鍰
- (1) 食品之標示有易生誤解之情形
- (2) 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經命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
- (3) 違反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 經命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
- (4) 未依規定進行食品業者登錄
官方答案
(2) 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經命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3) 違反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 經命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
解析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違反第8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或第13條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HACCP),經主管機關令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依第44條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故2、3正確。食品標示易生誤解依第45條處4萬至400萬;未依規定登錄依第47條處3萬至300萬,均非6萬至2億,故1、4不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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