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3梯次 中餐烹調─素食乙級 學科

第78題

發布食品衛生檢驗資訊時,應同時公布資訊

題目

發布食品衛生檢驗資訊時,應同時公布資訊

  1. (1) 檢驗人員
  2. (2) 結果判讀依據
  3. (3) 檢驗方法
  4. (4) 檢驗費用

官方答案

(2) 結果判讀依據、(3) 檢驗方法

解析

發布食品衛生檢驗資訊時,應同時公布檢驗方法與結果判讀依據(如法規標準值),使外界能正確理解數據之意義,避免斷章取義造成誤解或恐慌。完整的檢驗資訊尚包括檢驗機構、採樣時間與檢體來源等。檢驗人員姓名與檢驗費用屬內部行政與成本資訊,與檢驗結果的正確判讀無關,不屬於應同時公布之項目。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