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4年 第3梯次 中餐烹調─素食丙級 學科
第49題
我工作的餐廳,午餐在2 點休息,晚餐於5 點開工,在這空檔3 小時中,廚房
題目
我工作的餐廳,午餐在2 點休息,晚餐於5 點開工,在這空檔3 小時中,廚房
- (1) 視情況而定可否當休息場所
- (2) 不可以當休息場所
- (3) 視老闆的規定可否當休息場所
- (4) 可當休息場所
官方答案
(2) 不可以當休息場所
解析
依勞動基準法第 35 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工作場所應區分作業區與休息區,廚房屬作業區,存放刀具、熱油、燃氣等危險因子,非供員工休息之場所。午休時段應至指定員工休息室或餐廳區用餐休息,不得在廳房逗留。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