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3梯次 中餐烹調─素食丙級 學科
第59題
公務機關首長要求人事單位聘僱自己的弟弟擔任工友,違反何種法令?
題目
公務機關首長要求人事單位聘僱自己的弟弟擔任工友,違反何種法令?
- (1) 未違反法令
- (2) 貪污治罪條例
- (3)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 (4) 刑法
官方答案
(3)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解析
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公職人員執行職務時,不得因其作為或不作為,直接或間接使本人或其關係人獲取利益。機關首長聘僱自己的弟弟擔任工友,涉及人事任用上的利益輸送;弟弟屬二親等旁系血親,為該法所稱關係人,首長應主動迴避,不得參與相關人事決定。此行為並非單純的行政疏失,也不當然構成刑法犯罪,重點在於利益衝突的迴避義務,故選第3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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