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3梯次 中餐烹調─素食丙級 學科
第54題
勞工在何種情況下,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題目
勞工在何種情況下,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 (1) 確定被法院判刑6 個月以內並諭知緩刑超過 1 年以上者
- (2) 經常遲到早退者
- (3) 不服指揮對雇主暴力相向者
- (4) 非連續曠工但1 個月內累計達3 日以上者
官方答案
(3) 不服指揮對雇主暴力相向者
解析
依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1項第2款,勞工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行為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經常遲到早退須達同條第1項第4款「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曠工須繼續曠工3日或1個月內曠工達6日;受有期徒刑宣告而諭知緩刑者,依第3款不得終止。故選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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