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第1梯次 中餐烹調-葷食乙級 學科

第3題

主管機關審查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如認為已足以判斷未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作成之審 查結論可能為下列何者?

題目

主管機關審查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如認為已足以判斷未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作成之審 查結論可能為下列何者?

  1. (1) 認定不應開發
  2. (2) 補充修正資料再審
  3. (3) 應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
  4. (4) 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

官方答案

(4) 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

解析

依據我國《環境影響評估法》相關規定,主管機關審查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後,若認定其內容已足以判斷開發行為未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得作成審查結論為「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若有疑慮則可能要求補充修正,若認定有重大影響之虞則應進入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並非直接認定不應開發或逕行通過以外的其他結論。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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