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2梯次 中餐烹調─葷食丙級 學科

第20題

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不得宰殺野生動物

題目

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不得宰殺野生動物

  1. (1) 偷偷的吃,不要被發現就可以
  2. (2) 不宰殺但可以購買
  3. (3) 宰殺與販賣都是違法行為
  4. (4) 不要標示動物名稱,就可以販賣

官方答案

(3) 宰殺與販賣都是違法行為

解析

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買賣、陳列或展示,故宰殺與販賣均屬違法行為。即便未標示動物名稱或私下食用,仍觸法並可處罰。合法食用應選用經畜牧飼養之畜禽,非野生動物。故正確為宰殺與販賣都是違法行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