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2梯次 中餐烹調─葷食丙級 學科
第20題
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不得宰殺野生動物
題目
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不得宰殺野生動物
- (1) 偷偷的吃,不要被發現就可以
- (2) 不宰殺但可以購買
- (3) 宰殺與販賣都是違法行為
- (4) 不要標示動物名稱,就可以販賣
官方答案
(3) 宰殺與販賣都是違法行為
解析
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買賣、陳列或展示,故宰殺與販賣均屬違法行為。即便未標示動物名稱或私下食用,仍觸法並可處罰。合法食用應選用經畜牧飼養之畜禽,非野生動物。故正確為宰殺與販賣都是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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