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2梯次 中餐烹調─葷食丙級 學科
第23題
如果發現有同事,利用公司的財產做私人的事,我們應該要
題目
如果發現有同事,利用公司的財產做私人的事,我們應該要
- (1) 應該告訴其他同事,讓大家來共同糾正與斥責他
- (2) 未經查證或勸阻立即向主管報告
- (3) 不關我的事,我只要管好自己便可以
- (4) 應該立即勸阻,告知他這是不對的行為
官方答案
(4) 應該立即勸阻,告知他這是不對的行為
解析
發現同事以公司財產處理私事,應先立即勸阻,明確告知這種行為不當,避免損害擴大;若勸阻無效或涉及侵占、盜用,再依公司程序向主管報告。未經查證就報告易生誤會,公開讓同事公審或置之不理,都不符職場倫理與負責態度。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