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2梯次 中餐烹調─葷食丙級 學科
第20題
以下對於「例假」之敘述,何者有誤?
題目
以下對於「例假」之敘述,何者有誤?
- (1) 出勤時,工資加倍及補休
- (2) 須給假,不必給工資
- (3) 工資照給
- (4) 每7 日應休息1 日
官方答案
(2) 須給假,不必給工資
解析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每7日中應有2日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例假、休息日、休假及特別休假的工資都應由雇主照給,因此「須給假、不必給工資」的說法錯誤。例假原則上不得使勞工出勤,只有在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時才可停止假期,並且工資應加倍發給、事後補假休息。所以選項1、3、4的敘述都符合規定,只有選項2把「給假」與「不給工資」連在一起,與工資照給的規定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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