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2梯次 烘焙食品─麵包、餅乾乙級 學科
第5題
包裝的標示不須具備
題目
包裝的標示不須具備
- (1) 食品添加物名稱
- (2) 淨重
- (3) 品名
- (4) 製法
官方答案
(4) 製法
解析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預包裝食品標示應含品名、內容物名稱及重量、食品添加物名稱、淨重、保存期限、製造廠商等,並未要求標示「製法」。品名(選項3)、淨重(選項2)、食品添加物名稱(選項1)均為法定應標示事項。故選4。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