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2梯次 烘焙食品─麵包、餅乾乙級 學科

第5題

包裝的標示不須具備

題目

包裝的標示不須具備

  1. (1) 食品添加物名稱
  2. (2) 淨重
  3. (3) 品名
  4. (4) 製法

官方答案

(4) 製法

解析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預包裝食品標示應含品名、內容物名稱及重量、食品添加物名稱、淨重、保存期限、製造廠商等,並未要求標示「製法」。品名(選項3)、淨重(選項2)、食品添加物名稱(選項1)均為法定應標示事項。故選4。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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