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3梯次 烘焙食品-西點蛋糕丙級 學科
第27題
麵包製作採烘焙百分比,其配方總和為250%,若使用麵粉25 公斤,在不考慮損耗之狀況下,可產 出麵糰?
題目
麵包製作採烘焙百分比,其配方總和為250%,若使用麵粉25 公斤,在不考慮損耗之狀況下,可產 出麵糰?
- (1) 50 公斤
- (2) 75 公斤
- (3) 100 公斤
- (4) 62.5 公斤
官方答案
(4) 62.5 公斤
解析
烘焙百分比以麵粉重量為100%,配方總和為250%,表示所有材料總重為麵粉重的250%。計算式:麵糰總重=麵粉重×配方總百分比÷100=25公斤×250÷100=62.5公斤。在不考慮損耗的情況下,可產出麵糰62.5公斤,因此選62.5公斤。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