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3梯次 烘焙食品─西點蛋糕、麵包乙級 學科
第80題
現欲製作5 條葡萄乾土司,每條成品重520 公克,若配方烘焙總百分比為249.5%,損耗率為 10%,則需要的麵糰總重量及麵粉的用量應為
題目
現欲製作5 條葡萄乾土司,每條成品重520 公克,若配方烘焙總百分比為249.5%,損耗率為 10%,則需要的麵糰總重量及麵粉的用量應為
- (1) 麵粉用量應為1158 公克
- (2) 麵糰總重量應為 2889 公克
- (3) 麵粉用量應為1165 公克
- (4) 麵糰總重量應為2778 公克
官方答案
(1) 麵粉用量應為1158 公克、(2) 麵糰總重量應為 2889 公克
解析
計算步驟:成品總重=5條 × 520公克=2600公克。考量損耗率10%,麵糰總重量(配方投料總重)=成品總重 ÷(1-損耗率)=2600 ÷ 0.9 ≈2888.9公克,約2889公克(選項2)。配方中麵粉以100%為基準,烘焙總百分比=249.5%,表示全配方總百分比為249.5%。麵粉用量=麵糰總重量 ×(100 ÷ 烘焙總百分比)=2888.9 ×(100 ÷ 249.5)≈1157.7公克,約1158公克(選項1)。選項3、4之數值與公式不符,故答案為[1,2]。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