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3梯次 烘焙食品-餅乾丙級 學科

第9題

製作某種麵包,使用新鮮酵母4%,今因某種原因需改用快速即發酵母粉,用量應為?

題目

製作某種麵包,使用新鮮酵母4%,今因某種原因需改用快速即發酵母粉,用量應為?

  1. (1) 2%
  2. (2) 4%
  3. (3) 1.6%
  4. (4) 1.33%

官方答案

(4) 1.33%

解析

酵母用量換算的常用比例為:新鮮酵母:即發酵母粉約3:1,亦即即發酵母粉用量約為新鮮酵母的三分之一。計算式為4% × 1/3 ≒ 1.33%,故選1.33%。若用2%或4%,相當於未換算或換算不足,發酵力過強,易造成發酵過度、組織粗糙與酸味;1.6%仍偏高。實際操作時還須依配方糖油量、發酵溫度與時間微調,但基本換算以三分之一為準。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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