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3梯次 烘焙食品─麵包、烘焙伴手禮乙級 學科
第44題
依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食品業者工作檯面或調理檯面之照明規範,應達下列哪一個條 件
題目
依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食品業者工作檯面或調理檯面之照明規範,應達下列哪一個條 件
- (1) 140 米燭光以上
- (2) 120 米燭光以上
- (3) 200 米燭光以上
- (4) 180 米燭光以上
官方答案
(3) 200 米燭光以上
解析
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規定,食品作業場所的光線應保持明亮,其中工作檯面或調理檯面須達200米燭光(lux)以上,其他一般場所則維持100米燭光以上。烘焙現場需要清楚辨識原料狀態、異物與成品色澤,照明不足容易造成誤判及汙染風險,因此以200米燭光以上為準。140、120、180米燭光三個數值都低於法規要求的200米燭光。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