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3梯次 烘焙食品─西點蛋糕、烘焙伴手禮乙級 學科

第3題

儲存食品或原料的場所

題目

儲存食品或原料的場所

  1. (1) 若空間太小可以考慮共用
  2. (2) 不可養豬狗等寵物
  3. (3) 可以與寵物共處一處
  4. (4) 不可養狗,但可養貓以便捉老鼠

官方答案

(2) 不可養豬狗等寵物

解析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良好衛生規範(GHP),食品儲存與作業場所不得飼養禽畜、寵物,以避免毛髮、排泄物污染食品並防止病媒滋生;貓狗皆禁止,不可用貓捉鼠替代。選項1空間小亦不可不當共用而污染原料;選項3、4容許寵物皆違反規定。故選2。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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