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3梯次 烘焙食品─餅乾、烘焙伴手禮乙級 學科
第75題
完整包裝之烘焙食品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顯著標示下列那些事項?
題目
完整包裝之烘焙食品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顯著標示下列那些事項?
- (1) 內容物名稱及重量
- (2) 食品添加物名稱
- (3) 生產者姓名
- (4) 品名
官方答案
(1) 內容物名稱及重量、(2) 食品添加物名稱、(4) 品名
解析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完整包裝食品的中文標示應包括品名、內容物名稱及重量(容量或數量)、食品添加物名稱,以及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的名稱、電話與地址、有效日期、原產地與營養標示等。其中規範的是「製造廠商或負責廠商」的名稱,並非「生產者姓名」,個人姓名不屬於法定應標示事項,故選項3不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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