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1梯次 下水道設施操作維護─水質檢驗乙級 學科
第66題
測定水中總固體
題目
測定水中總固體
- (1) 應先將使用之蒸發皿洗淨,置於50 °C烘箱中1 小時,再將之取出移入乾燥器中冷卻,反覆為之,直達恆重後使用
- (2) 待測水樣之水分徹底蒸發後,將蒸發皿移入103 ~105 °C烘箱內1 小時後,再將之移入乾燥器內,冷卻後稱重
- (3) 移取水樣於已稱重之蒸發皿中,蒸乾過程溫度應為沸點以上使得水分徹底蒸發
- (4) 蒸發皿恆重,是指前後兩次測定之重量差在0 . 5 m g 範圍內
官方答案
(2) 待測水樣之水分徹底蒸發後,將蒸發皿移入103 ~105 °C烘箱內1 小時後,再將之移入乾燥器內,冷卻後稱重、(4) 蒸發皿恆重,是指前後兩次測定之重量差在0 . 5 m g 範圍內
解析
測定總固體時,蒸發皿應先於 103~105 °C 烘至恆重,而非 50 °C;水樣蒸乾後移入 103~105 °C 烘箱 1 小時,取出置於乾燥器冷卻後稱重。恆重是指前後兩次稱重的差值在 0.5 mg 以內。蒸乾溫度不可任意提高到沸點以上,以免有機成分分解或飛濺造成損失。故選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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