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0年 第2梯次 食品檢驗分析乙級 學科
第63題
食品之包裝最大表面積不足十平方公分,標示字體之規定
題目
食品之包裝最大表面積不足十平方公分,標示字體之規定
- (1) 所有字之長寬不得小於2 公厘
- (2) 所有字長寬得小於1 . 5 公厘
- (3) 除品名、廠商名稱及有效日期之字體不得小於2 公厘外,其他項目之字體不受限制
- (4) 除品名之字體不得小於2 公厘外,其他項目之字體之大小不受限制
官方答案
(3) 除品名、廠商名稱及有效日期之字體不得小於2 公厘外,其他項目之字體不受限制
民國100年 第2梯次 食品檢驗分析乙級 學科
第63題
食品之包裝最大表面積不足十平方公分,標示字體之規定
(3) 除品名、廠商名稱及有效日期之字體不得小於2 公厘外,其他項目之字體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