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1年 第2梯次 食品檢驗分析乙級 學科

第7題

工廠需公布對危害物質記錄其危害特性及急救措施的資料,該資料稱為

題目

工廠需公布對危害物質記錄其危害特性及急救措施的資料,該資料稱為

  1. (1) 毒害物質管制表
  2. (2) 工作意外報告表
  3. (3) 物質安全資料表
  4. (4) 物質成分說明表

官方答案

(3) 物質安全資料表

解析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3 條規定,雇主對於使用之化學品應備置「物質安全資料表」(SDS),內含危害鑑別、成分辨識、急救措施、滅火措施、洩漏處理、操作儲存、暴露預防、理化特性、安定性與反應性、毒性資料、生態資料、廢棄處置、運送資訊、法規資訊等 16 項標準章節,專供作業場所緊急應變與危害傳達之用。選項 1 毒害物質管制表屬環保署《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管制文件;選項 2 工作意外報告表為職安法第 34 條意外通報文件;選項 4 物質成分說明表非法定名稱。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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