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2年 第3梯次 食品檢驗分析乙級 學科

第10題

營養宣稱低(少)脂肪是以每份100 公克計,脂肪含量為

題目

營養宣稱低(少)脂肪是以每份100 公克計,脂肪含量為

  1. (1) 3 公克
  2. (2) 5 公克
  3. (3) 10 公克以下
  4. (4) 7 公克者得稱之

官方答案

(1) 3 公克

解析

依衛生福利部「包裝食品營養宣稱應遵行事項」,固體食品「低(少)脂肪」宣稱,指每100公克脂肪含量不超過3公克;液體則每100毫升不超過1.5公克。題目以每份100公克計,故脂肪含量應為3公克以下方得稱之。選項5公克、7公克、10公克以下均超過法規上限,不符合低脂肪宣稱要件。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