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3年 第2梯次 食品檢驗分析乙級 學科
第32題
糖精可以添加在蜜餞類食品中,作為
題目
糖精可以添加在蜜餞類食品中,作為
- (1) 苦味
- (2) 甜味
- (3) 酸味
- (4) 辣味之來源
官方答案
(2) 甜味
解析
糖精(saccharin,苯甲醯磺醯亞胺)為合法人工甘味劑,其甜度約為蔗糖之300倍且不提供熱量,可依『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標準』添加於蜜餞類等食品中作為甜味來源。它本身不具苦味、酸味或辣味(純品在高濃度下可能帶微弱苦味,但主要功能為甜味)。故題意問其作為何種來源,正確為甜味。選項1、3、4皆非糖精之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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