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4年 第3梯次 食品檢驗分析乙級 學科

第55題

營養宣稱高( 多) 膳食纖維是以每份100 公克計,膳食纖維為

題目

營養宣稱高( 多) 膳食纖維是以每份100 公克計,膳食纖維為

  1. (1) 8 公克
  2. (2) 6 公克
  3. (3) 3 公克
  4. (4) 10 公克以上者得稱之

官方答案

(2) 6 公克

解析

依《食品營養標示規定》第5條附表2:「高膳食纖維」宣稱條件為每100公克含膳食纖維≥6公克(固體食品)。選項1(8g)、4(10g)雖符合條件但非門檻值;選項3(3g)屬「含有膳食纖維」宣稱門檻(≥3g)。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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