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1梯次 食品檢驗分析乙級 學科
第61題
下列為國內速食店被抽驗測得油脂之酸價及極性物質百分比,何者需換油
題目
下列為國內速食店被抽驗測得油脂之酸價及極性物質百分比,何者需換油
- (1) 酸價2.0mg KOH/g.oi l 極性物質20%
- (2) 酸價1.0mg KOH/g.oil 極性物質20%
- (3) 酸價3.0mg KOH/g.oil 極性物質28%
- (4) 酸價5.2mg KOH/g.oil 極性物質29%
官方答案
(3) 酸價3.0mg KOH/g.oil 極性物質28%、(4) 酸價5.2mg KOH/g.oil 極性物質29%
解析
國內對重複使用油炸油訂有換油標準:當油脂之「酸價」超過2.0 mg KOH/g oil,或「總極性化合物(極性物質)」超過25%時,即應更換新油。據此判斷:選項1酸價2.0(未超過2.0)、極性物質20%(未超過25%),尚不需換油;選項2酸價1.0、極性20%,亦不需;選項3酸價3.0>2.0且極性28%>25%,已超標需換油;選項4酸價5.2>2.0且極性29%>25%,亦超標需換油。故應換油者為3、4。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