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1梯次 食品檢驗分析乙級 學科

第61題

下列為國內速食店被抽驗測得油脂之酸價及極性物質百分比,何者需換油

題目

下列為國內速食店被抽驗測得油脂之酸價及極性物質百分比,何者需換油

  1. (1) 酸價2.0mg KOH/g.oi l 極性物質20%
  2. (2) 酸價1.0mg KOH/g.oil 極性物質20%
  3. (3) 酸價3.0mg KOH/g.oil 極性物質28%
  4. (4) 酸價5.2mg KOH/g.oil 極性物質29%

官方答案

(3) 酸價3.0mg KOH/g.oil 極性物質28%、(4) 酸價5.2mg KOH/g.oil 極性物質29%

解析

國內對重複使用油炸油訂有換油標準:當油脂之「酸價」超過2.0 mg KOH/g oil,或「總極性化合物(極性物質)」超過25%時,即應更換新油。據此判斷:選項1酸價2.0(未超過2.0)、極性物質20%(未超過25%),尚不需換油;選項2酸價1.0、極性20%,亦不需;選項3酸價3.0>2.0且極性28%>25%,已超標需換油;選項4酸價5.2>2.0且極性29%>25%,亦超標需換油。故應換油者為3、4。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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