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3梯次 食品檢驗分析乙級 學科

第55題

甲公司將其新開發受營業秘密法保護之技術,授權乙公司使用,下列何者不得為之?

題目

甲公司將其新開發受營業秘密法保護之技術,授權乙公司使用,下列何者不得為之?

  1. (1) 要求被授權人乙公司在一定期間負有保密義務
  2. (2) 約定授權使用限於一定之地域、時間
  3. (3) 乙公司已獲授權, 所以可以未經甲公司同意,再授權丙公司使用
  4. (4) 約定授權使用限於特定之內容、一定之使用方法

官方答案

(3) 乙公司已獲授權, 所以可以未經甲公司同意,再授權丙公司使用

解析

依營業秘密法及一般授權慣例,營業秘密之授權並非當然包括「再授權」權利。被授權人僅得於授權範圍內使用,除非甲公司明示同意或授權書中有明確約定得再授權,否則乙公司未經甲公司同意將技術再授權丙公司使用,並不合法。相反地,約定保密義務、授權地域、授權時間、授權內容及使用方法等,均屬授權雙方得就使用範圍所為之合理限制。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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