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6年 第3梯次 食品檢驗分析丙級 學科

第25題

雇主得不經預告而終止契約的情況是:

題目

雇主得不經預告而終止契約的情況是:

  1. (1) 生產線減縮
  2. (2) 遷廠
  3. (3) 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二日
  4. (4) 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三日以上

官方答案

(4) 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三日以上

解析

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5款:勞工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以上,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選項3「二日」不符法定門檻;選項1、2 屬第11條第1、2款,須經預告或依資遣規定辦理。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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