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7年 第2梯次 食品檢驗分析丙級 學科

第65題

按我國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下列何者不為強制性標示事項?

題目

按我國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下列何者不為強制性標示事項?

  1. (1) 品名
  2. (2) 製造方法
  3. (3) 製造廠
  4. (4) 有效日期

官方答案

(2) 製造方法

解析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其施行細則,定型包裝食品強制標示事項包含品名、內容物名稱、淨重、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名稱地址、有效日期或保存期限等。「製造方法」並非法定強制標示項目,除非為特定產品另有規範。因此本題不為強制標示者是製造方法。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