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1年 第4梯次 食品檢驗分析丙級 學科
第23題
以保利龍為材料之餐具,不適合盛裝
題目
以保利龍為材料之餐具,不適合盛裝
- (1) 80 °C
- (2) 70 °C
- (3) 60 °C
- (4) 100 °C 以上之食品
官方答案
(4) 100 °C 以上之食品
解析
保利龍為發泡聚苯乙烯(EPS),耐熱性差,一般建議勿盛裝超過90~100°C之高溫食品;溫度過高易使其變形並可能釋出苯乙烯單體,影響食品安全。故最不適合者為「100°C以上之食品」(選項4)。選項1~3(60~80°C)雖仍不宜長時間盛裝高溫油性食物,但相對於選項4之高溫風險較低,題目問「不適合盛裝」以最高溫之選項4最為相符。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亦提醒避免以發泡塑膠餐具盛裝高溫或油性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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