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2年 第2梯次 食品檢驗分析丙級 學科

第33題

食品包裝袋上不須標示

題目

食品包裝袋上不須標示

  1. (1) 添加物名稱
  2. (2) 原料名稱
  3. (3) 有效日期
  4. (4) 配方表

官方答案

(4) 配方表

解析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其標示規定,食品包裝應標示品名、內容物(原料名稱)、食品添加物名稱、有效日期、廠商資料等。其中原料名稱、添加物名稱、有效日期均為法定應標示事項。至於「配方表」並非法規要求之標示項目,業者無須揭露完整配方比例,故選不須標示者為配方表。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