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3年 第2梯次 食品檢驗分析丙級 學科

第58題

雇主得不經預告而終止契約的情況是

題目

雇主得不經預告而終止契約的情況是

  1. (1) 遷廠
  2. (2) 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三日以上
  3. (3) 無正當理由曠工一日
  4. (4) 生產線減縮

官方答案

(2) 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三日以上

解析

依勞動基準法第12條,勞工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3日以上』,或1個月內曠工達6日,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遷廠、生產線減縮屬第11條資遣須預告事由;曠工1日未達法定3日門檻,不得免預告。故選連續曠工三日以上。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