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4年 第2梯次 食品檢驗分析丙級 學科
第22題
對粉末狀樣品為求採樣具有代表性可依
題目
對粉末狀樣品為求採樣具有代表性可依
- (1) 四分法
- (2) 三分法
- (3) 五分法
- (4) 二分法採取
官方答案
(1) 四分法
解析
粉末狀樣品為求代表性,標準採樣方法為「四分法」:將樣品攤平成圓錐或方形,劃分為四等份,對角相對的兩份留下,另兩份捨棄,重複至所需量;二分法、三分法、五分法非標準程序。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民國104年 第2梯次 食品檢驗分析丙級 學科
第22題
對粉末狀樣品為求採樣具有代表性可依
(1) 四分法
粉末狀樣品為求代表性,標準採樣方法為「四分法」:將樣品攤平成圓錐或方形,劃分為四等份,對角相對的兩份留下,另兩份捨棄,重複至所需量;二分法、三分法、五分法非標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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