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2梯次 食品檢驗分析丙級 學科

第46題

雇主得不經預告而終止契約的情況是

題目

雇主得不經預告而終止契約的情況是

  1. (1) 遷廠
  2. (2) 無正當理由曠工一日
  3. (3) 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三日以上
  4. (4) 生產線減縮

官方答案

(3) 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三日以上

解析

依勞動基準法第 11 條第 5 款,勞工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三日以上,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選項 2 曠工一日不符「連續三日」要件;選項 1、4 屬第 11 條第 1、2 款情形,雇主須給付預告期間工資方得終止契約。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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