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2梯次 食品檢驗分析丙級 學科
第70題
按我國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下列何者不為強制性標示事項?
題目
按我國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下列何者不為強制性標示事項?
- (1) 製造廠
- (2) 有效日期
- (3) 品名
- (4) 製造方法
官方答案
(4) 製造方法
解析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包裝食品應標示品名、內容物名稱、淨重或容量、食品添加物名稱、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之名稱電話及地址、原產地、製造日期(或有效日期)、有效日期及營養標示等強制事項,其中已含製造廠、有效日期與品名。製造方法並非法定強制標示項目,僅特定食品另規範。故選4。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