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1梯次 食品檢驗分析丙級 學科
第4題
食物冷卻處理,何者正確
題目
食物冷卻處理,何者正確
- (1) 熱食放入冰箱可快速冷卻,以保持新鮮
- (2) 不可使用冷水或冰塊直接冷卻
- (3) 盛裝容器高度不宜超過10 公分
- (4) 應在4 小時內將食物由60°C降至21°C
官方答案
(3) 盛裝容器高度不宜超過10 公分
解析
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冷卻原則:熱食應置於淺盤(深度≤5~10 cm,選項3正確),分小份快速降溫。選項1錯:熱食直接入冰箱會升高箱內溫度影響其他食品,且冷卻過慢。選項2錯:可使用冰水浴或冰棒加速冷卻。選項4錯:標準為2小時內從60℃降至21℃,再4小時降至7℃,非4小時降至21℃。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