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1梯次 食品檢驗分析丙級 學科
第32題
勞工在何種情況下,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題目
勞工在何種情況下,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 (1) 非連續曠工但1 個月內累計3 日者
- (2) 經常遲到早退者
- (3) 確定被法院判刑6 個月以內並諭知緩刑超過1 年以上者
- (4) 不服指揮對雇主暴力相向者
官方答案
(4) 不服指揮對雇主暴力相向者
解析
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4款,勞工對雇主、其家屬或代理人實施暴力或重大侮辱時,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選項1屬第1款「曠工3日以上」,但需連續3日或1個月內累計達3日始得不預告終止,題目「非連續」文字模糊;選項2「經常遲到早退」屬第2款,但通常需經勸導無效始得終止;選項3「判刑6月以下緩刑1年以上」不符第3款「確定判刑有期徒刑6月以上未緩刑」要件。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