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3梯次 肉製品加工─調理類丙級 學科

第33題

製作醉雞時其添加之酒料

題目

製作醉雞時其添加之酒料

  1. (1) 香配料滷煮完成後趁熱加入混合
  2. (2) 與香配料同時水煮
  3. (3) 香配料先滷煮成滷汁冷卻後再加入混勻
  4. (4) 與雞同時滷煮

官方答案

(3) 香配料先滷煮成滷汁冷卻後再加入混勻

解析

製作醉雞時,酒料應於香配料滷煮成滷汁、冷卻後再加入混勻。因酒精沸點約78℃,低於水,若趁熱或與雞同煮會揮發散失,失去酒香與抑菌作用;待滷汁冷卻後加入可保留酒味、避免高溫破壞風味,且熱雞浸入冷鹵能熟成入味,故選冷卻後混勻。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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