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1梯次 中式麵食加工─水調(和)麵類乙級 學科

第24題

客觀上有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之行為,主觀上有賄賂使公務員為不違背職務行為之意思,即所 謂?

題目

客觀上有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之行為,主觀上有賄賂使公務員為不違背職務行為之意思,即所 謂?

  1. (1) 不違背職務行賄罪
  2. (2) 違背職務行賄罪
  3. (3) 圖利罪
  4. (4) 背信罪

官方答案

(1) 不違背職務行賄罪

解析

依貪污治罪條例,對公務員關於「不違背職務」之行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者,成立不違背職務行賄罪;若係對「違背職務」之行為行賄,則成立違背職務行賄罪,法定刑較重。本題主觀上係使公務員為不違背職務之行為,客觀上有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故屬不違背職務行賄罪。圖利罪指公務員圖自己或他人不法利益;背信罪則是為他人處理事務而違背其任務。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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