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1梯次 中式麵食加工─水調(和)麵類乙級 學科
第13題
勞工在何種情況下,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題目
勞工在何種情況下,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 (1) 確定被法院判刑6 個月以內並諭知緩刑超過1 年以上者
- (2) 經常遲到早退者
- (3) 不服指揮對雇主暴力相向者
- (4) 非連續曠工但1 個月內累計達3 日以上者
官方答案
(3) 不服指揮對雇主暴力相向者
解析
依勞動基準法第12條,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者包括:對雇主、雇主家屬或代理人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第2款)。「不服指揮對雇主暴力相向」即屬實施暴行,符合該款。判刑緩刑者(1)未符「受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要件;經常遲到(2)非法定事由;曠工須繼續3日或1個月內達6日,3日未達標準(4錯)。故僅選項3正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