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3梯次 中式麵食加工─酥(油)皮、糕(漿)皮類乙級 學科
第68題
為使桃酥之生產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
題目
為使桃酥之生產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
- (1) 烘焙時間與溫度應建立管制方法與基準
- (2) 使用膨脹劑秤量與投料應建立重複檢核制度
- (3) 包裝後成品應標示成分
- (4) 每批成品經確認後方可出貨
官方答案
(1) 烘焙時間與溫度應建立管制方法與基準、(2) 使用膨脹劑秤量與投料應建立重複檢核制度、(3) 包裝後成品應標示成分、(4) 每批成品經確認後方可出貨
解析
依食品GMP(食品良好衛生規範)與HACCP觀念:(1)烘焙為關鍵管制點(CCP),時間溫度必須建立管制基準與方法,確保殺菌與品質,選項1正確。(2)膨脹劑屬食品添加物,使用量有上限,秤量投料須建立重複檢核(雙人複核)防止過量,選項2正確。(3)包裝成品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22條必須標示成分、淨重、廠商等資訊,選項3正確。(4)每批成品須經品保確認合格(出廠檢驗)始可出貨,選項4正確。四項皆為GMP必須文件化與執行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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