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1梯次 中式麵食加工─酥(油)皮、糕(漿)皮類丙級 學科
第4題
雇主得不經預告而終止契約的情況是
題目
雇主得不經預告而終止契約的情況是
- (1) 生產線減縮
- (2) 無正當理由曠工一日
- (3) 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三日以上
- (4) 遷廠
官方答案
(3) 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三日以上
解析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選項3所述「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三日以上」符合此要件。僅曠工一日尚未達法定要件;生產線減縮與遷廠屬於經濟性或經營性事由,須依資遣程序辦理,應給付預告期間工資與資遣費,並非可不經預告終止契約。故選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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