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3年 第3梯次 美容乙級 學科
第8題
經公告免予申請備查之一般化粧品,其包裝可以無須標示
題目
經公告免予申請備查之一般化粧品,其包裝可以無須標示
- (1) 廠址或進口商地址
- (2) 廠名或進口名稱
- (3) 成分
- (4) 備查字號
官方答案
(4) 備查字號
解析
依據《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及相關法規,一般化粧品中經公告免予申請備查者(如部分簡單配方之產品),因其無須辦理備查程序,包裝上自然無須標示「備查字號」。然而廠名、廠址(或進口商名稱及地址)以及全成分標示,仍屬法定應標示事項,不得免除。因此免備查化粧品可無須標示的項目為備查字號。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