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3年 第3梯次 美容乙級 學科

第8題

經公告免予申請備查之一般化粧品,其包裝可以無須標示

題目

經公告免予申請備查之一般化粧品,其包裝可以無須標示

  1. (1) 廠址或進口商地址
  2. (2) 廠名或進口名稱
  3. (3) 成分
  4. (4) 備查字號

官方答案

(4) 備查字號

解析

依據《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及相關法規,一般化粧品中經公告免予申請備查者(如部分簡單配方之產品),因其無須辦理備查程序,包裝上自然無須標示「備查字號」。然而廠名、廠址(或進口商名稱及地址)以及全成分標示,仍屬法定應標示事項,不得免除。因此免備查化粧品可無須標示的項目為備查字號。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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