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3梯次 美容乙級 學科

第5題

開設美容院的營利業事登記,應向

題目

開設美容院的營利業事登記,應向

  1. (1) 警察局
  2. (2) 教育局
  3. (3) 建設局
  4. (4) 社會局申請

官方答案

(3) 建設局

解析

依我國商業登記制度,美容院屬於營利事業,其設立登記須向營業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主管機關辦理,實務上多由建設局(或產業發展、經濟發展等相關局處)受理營利事業登記與商業登記業務。警察局負責治安與特種營業場所管理,教育局主管學校與補習教育,社會局主管社會福利與人民團體,三者均非營利事業登記的受理機關,因此正確窗口為建設局。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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