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2梯次 化工丙級 學科

第7題

下列何者非屬職業災害之概括原因?

題目

下列何者非屬職業災害之概括原因?

  1. (1) 不衛生的習慣
  2. (2) 不安全的動作
  3. (3) 不安全的環境狀況
  4. (4) 不安全的機械設備

官方答案

(1) 不衛生的習慣

解析

海因里希事故鏈理論與職安分析模型指出:職業災害直接原因為「不安全行為(動作)」與「不安全環境(狀況/設備)」;間接原因為管理缺失、教育訓練不足、人員不適任等。「不衛生習慣」屬個人健康行為,可能導致職業病,但非造成職業傷害事故(如夾捲、墜落、觸電)的概括直接原因。選項 2、3、4 均屬公認直接原因範疇。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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